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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化大學永續創新學院設置要點

111.04.11 1790 次行政會議通過

一、 中國文化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推動永續教育創新教學並促進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之教育方案,成立校級教學單位「中國文化大學永續創新學院」(以下簡稱本學院),以配合本校之發展願景,執行本校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之目標。

二、 本學院之任務如下:

()推動本校永續教育創新教學相關業務統合。

()推動永續教育創新教學課程翻新。

()建構創新教學教師成長發展。

()推動國內創新組織、校際與國際之合作交流。

()推動教職員永續教育相關專業培力。

()推動其他有關永續教育創新教學活動。

三、 本學院設置院長一人,負責綜理本學院業務,由校長就本校相關領域教授遴選聘兼,任期一年,任期屆滿得續聘之。本學院得依實際運作需要,置研究助理、職員與工作人員若干人。

四、 本學院設置課程委員會。院長為當然委員並兼召集人,其餘委員由教務長、各學院院長、各學院遴選助理教授以上之專任教師代表一名組成,任期一年,任期屆滿得續聘之。

院長得遴選校外諮詢委員一至二名,就本院發展與策略,提供業務之諮詢。任期一,任期屆滿得續聘之。

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乙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五、 本學院設置執行委員會,置執行長一人,由教務長兼任之,執行委員由教務長、學生 事務長、研發長、國際長、資訊長、教學資源中心中心主任、人事室主任、會計主任、共同科目與通識中心中心主任、各學院院長組成,推動並執行相關業務,任期一年,

任期屆滿得續聘之。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乙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六、 本學院定期召開會議,檢視各項工作進度與執行成果。

七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發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組織圖:

組織圖

 

中國文化大學永續創新學院設置要點